根據《鄭州市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》(鄭政辦文〔2016〕64號)文件要求,經自行申報、受理審核、現場核查、項目評估和研究審議等程序,擬對2023年上半年符合市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條件的18個項目進行獎勵?,F將擬獎勵項目名單予以公示,公示期為2023年9月25日—2023年10月7日,公示期內接受監督。
如有異議,請于10月7日前書面向我中心反饋意見,逾期視為無異議。
監督舉報電話:0371-67889319
附件:2023年上半年鄭州市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擬獎勵項目名單(點擊下載)
鄭州市會展業促進中心
2023年9月25日